在我放下画笔这么多年后,又开始背上沉重的行囊,让自己踟躇于山道上,这到底是为了什么?我自己也说不清。

也许是都市的紧张气氛令人窒息,也许是我骨子里嚣张的野性难以自制。我是如此地热衷于奔赴下一个目的地,完全不管别人看我的异样的眼光。

我真正迷上户外是三年前。

那时,我供职于一家毫无前途的广告公司,整天无所事事地在网上瞎逛。我肚子里有一个正在不断增大的肿瘤,医生无法肯定它是良性还是恶性的,而我,就用工作的借口拖着,延长死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。

虽然活着很辛苦,可我还是不想死。

公司里有个超级帅哥。因为实在太帅了,所以我根本就没看见他。一个正在生死边缘徘徊的女人,对爱情是完全绝缘的。而且,以他的样貌举止,即使我有什么想法,也基本属于异想天开。

可能是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会对他视而不见,也许是我和他交涉工作是完全漠然的态度令他好奇。物极必反,一个受所有女人注目的男孩,遇到我这样行为古怪的女人,必然会产生一探究竟的冲动。这一点都不奇怪。

于是,一个无所事事昏昏欲睡的下午,他主动跑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偷偷溜出去喝杯咖啡。

我瞧着他犹豫了半天,不知这个邀请意味着什么。在尔虞我诈的广告公司里,随便交朋友是件很危险的事。

不过,我实在无所谓。公司里沉闷的气氛早就令我窒息,在星巴客里和一个帅哥消磨一个小时并不是很坏的主意。

我点点头,和他一前一后悄悄溜了出去。

阳光从星巴客的窗户直射到他的脸上,我不得不承认,他确实是个少见的美男子。可惜,我是个已被感情伤到彻底的人。他相貌越英俊,我越是感到索然无味。

我搜肠刮肚地想找点话题来说,这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:公司的公事不能说,因为涉及一些敏感的机密;老板的背景不能说,因为我只是新来的员工;同事的是非更不能说,这简直是职场的大忌;我的私事就坚决不能说了,说给一个陌生人有什么意义?

于是,我清了清嗓子:“有时候,我真想到山里搭个帐篷住几天,城里太闹了!”

他一直面具一样的表情突然发生了变化,用一种既兴奋又好奇的目光探究地看着我,好象在分析我是随便说说还是当真的。

我当然是当真的,除了到大自然走走,这个时候我还能有什么愿望?

三十分钟后,我就被这个资深老驴发展进了三夫户外探险俱乐部。

他的ID我不方便说,凡是读过我第一篇游记《艳遇》的人,都知道我指的是谁。而我的ID,也因为这篇游记被网络部强行注册,成了我必须使用的网名。尽管我自己并不喜欢。

那次云蒙山之行,使我彻底迷上了户外探险;而我写游记的资历,成了我今天事业的开端。

其实,我曾在马甸桥西南角的塔楼里住了五年之久,离三夫的总店直线距离不超过100米。许多个清晨和黄昏,我无数次地路过这个看起来很另类的店铺,但从来没想到要走进去看看。世界真的很奇妙,若干年后,我居然在这里工作,并且结交了那么多的朋友。

世界真的很奇妙。

有时候我想,如果在那个百无聊赖的下午,我拒绝了那杯咖啡的邀请,那我的人生现在会是什么样子?

这个引导我加入户外的朋友,现在已经和我失去了联系。并不是我找不到他的号码,而是我们的圈子各有不同。当年,我们曾经计划合伙开设公司发展事业,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搁置了。不过,因为我们是同行,所以,我相信总有合作的一天。

我真的很感谢他。

在那次登山之前,我还犹豫和他共用一个帐篷是否会尴尬。事实上,我不仅得到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,而且看到了一个心地纯洁的男人对共处一个私密空间的女性的尊重。许多人认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会发生什么故事,这是多么浅薄的想法?和无聊的肉体欲望比起来,心灵的沟通才是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。

我和他之间仅有的浪漫场面,是在第二天凌晨三点的时候。因为长期的神经衰弱,加上极度的劳累和兴奋,我一直没有睡着。而且,由于开始刮风,我觉得越来越冷。在哆嗦了一个小时以后,我决定无论如何要起来活动一下,哪怕帐篷外面更冷。

他可能也属于睡觉不沉的人,我一起来,他也醒了。不愧是户外的老驴,我什么都没说,他就已经猜出了我的心思。我出去转了一圈回来,他已经点起了酒精灯,把巧克力往煮着的方便面汤里扔。说真的,这个味道实在是古怪,可是,在被山风吹得颤抖的帐篷里,那簇火苗是那么的可爱,同时温暖着我的肉体和心灵。

那个时候,我想,任何人也不会有什么龌龊的念头。帐篷里弥漫的,是同甘共苦,彼此扶持的珍贵的友情。城市的任何一个Club,一对男女共坐两个小时都会彼此猜测是否对方对自己有意思;而在这里,静得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大山深处,我们毫不拘束地吃着巧克力拌方便面,火光映在彼此的脸上,笑容凝铸在自己心里。

我想,我在户外运动中寻找的,就是这个。